流动未成年人有受教育权 建急救机构帮助受虐儿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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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08:46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12月5日电北京市5日通过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保障了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北京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保障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还规定,北京市政府将设立未成年人紧急救助机构,对因受虐待或者其他家庭问题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在《条例》修订草案中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