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妇女为骗百万保险金雇凶杀夫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09: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2月6日电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妇女邓秀琼先给丈夫买了保险,再雇凶将他害死,欲谋取逾百万元的保险金,日前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 今年1月13日,广州市花都区一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反映在岐山村一鱼塘里发现一具男尸。警方经调查发现,死者姓曾,是花都区人,此前几天警方就接到其哥报警,说曾某从 警方进一步的调查证明,曾某是没有任何挣扎窒息而死的,而路上的车痕也表明车很顺畅地溜进了鱼塘,如果发生车祸不会这样。警方经过询问又发现一重大线索:曾某生前曾购买104万元的人身保险,受益人为其妻邓秀琼。警方随即对邓秀琼进行审问,邓供认了其伙同毛定稿杀死曾某的事实。其后警方又抓获了毛定稿,至此案情大白。 邓秀琼与丈夫曾某婚后感情不好。前几年,邓为曾某买了人身和意外保险,累计死亡给付保额为人民币104万元。2002年底,邓觉得时机到了,决定干掉曾某骗取保险金,随后找到毛定稿一起作案。 今年1月2日晚,邓秀琼与毛定稿骗曾某喝下事先放有安眠药的茶水,再骗他到一酒家吃饭。后来,曾某因药力发作睡着了。邓、毛两人遂将曾某连人带车推入鱼塘,曾某被淹死。1月29日,邓秀琼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 广州市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邓秀琼、毛定稿二人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邓秀琼还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骗取巨额保险金,又构成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邓秀琼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毛定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