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明年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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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09:5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本市将形成完整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体系,对本市经济发展和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悉,为确保《工伤保险条例》得到全面实施,国家劳动保障部近期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市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合理确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切实履行工伤认定的法定职责 有关人士认为,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恢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据了解,《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职工的待遇以及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等均已做了明确的规定。本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原则规定,正在抓紧制订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记者任淑霞(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