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打工者子女享受平等受教育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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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0:43 燕赵晚报 | |
3名政协委员联名提出提案呼吁———让打工者子女享受平等受教育权 提案回放:今年初,市政协委员王书波、孙志成、杨会斌联名就“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平等受教育权”提出提案,反映我市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存在的问题:一、虽然学校都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但一些学校相对高额的学费,使部分流动人口子女“望学兴叹”而辍学,流浪街头打工;二、教育系统内部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差异,1996年原国家教委就解决流 办理追踪: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从目前全市情况看,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普及基本达到了上级要求,但在我市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还存在着很大困难,由于这几年我市学生入学是高峰期,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每个班的班容量几乎都达到了饱和。目前,全市有近2.5万名流动人口儿童少年就学,本着国家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制定的以流入地为主,以国办学校为主的规定,市教育局尽可能安排打工者子女进入国办学校借读,并缴纳一定的借读费,在国办学校安排不了的情况下,向厂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安排。 就借读费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普教处周克林处长,他说,我省对学生借读费有严格的规定,每学期小学借读费为200元,初中为300元,高中为500元。我市大部分小学和初中学校都能按规定收取借读费,但也有个别学校不愿接收,抬高了借读费标准。目前,高中学校因学校少、生源多,很难按照这一标准执行。据一位知情的小学校长介绍,有的学校打工者子女已占到学生总数的80%,不是打工者的孩子上不了学,而是父母们也想为子女选择好学校,但好学校因为班容量的问题无法接收,因此他们被挡在了门外。 在市教育局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答复文件中,记者看到,市教育局针对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发挥国办学校现有潜力,改建薄弱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最大限度地招收附近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二是对已开办的民办中小学降低收费标准;三是充分吸纳社会方方面面资金兴建民办中小学,对于在流动人口集聚地开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审批条件适当放宽,办学程序简化;四是对于承租国办中小学校舍而专门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民办中小学,可无偿或部分无偿提供师资和教育设施。 百姓反响:就子女上学问题,记者随意采访了一位在河北师大附近卖水果的王师傅。他告诉记者,前几年,他刚来石家庄的时候,孩子上学成了问题,学校一看没有户口就是不收,后来收费挺高,但最起码孩子有学上了,现在同乡的孩子很容易就进了学校,不用像他过去那样为难了,而且收费也不高了,要是孩子学习好,学校还是很欢迎的。在交谈中,王师傅也流露出遗憾,像他这样打工者的子女还是很难进入名气大、教学质量高的好学校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