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监狱刑罚与生产职能分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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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0:53 南方都市报 | |
司法部长称“服刑人员将同监狱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说法不实 中国监狱刑罚与生产职能分开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第三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就监狱体制改革问题回答提问时表示,所谓“监企分开后,服刑人员将同监狱企业签订 张福森指出,监企分开不是简单地分家,而是要将监狱原有的刑罚执行职能和生产经营管理职能分开。监企分开后监狱和监狱企业是分别隶属于省监狱管理局和省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的相互独立的两个法人实体。 监狱与监狱企业之间签订生产劳动的协议或合同,既不是罪犯与监狱建立了合同关系,更不是罪犯与监狱企业建立了合同关系。提供改造罪犯所需的劳动岗位是监狱企业的法定义务,而在改造罪犯,培养罪犯劳动技能的同时,保证罪犯的劳动是有效的劳动则是监狱的法定职责。监狱与监狱企业之间签订生产劳动的协议或合同,只是协调和规范监狱与监狱企业关系的一种实现形式,而不是罪犯与监狱企业建立合同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