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矿局原副局长贪污350万元 一审被判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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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2:16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钦州12月6日讯 11月25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广西地矿局副局长劳平凡、广西华地建设工程发展中心总工程师莫文忠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劳平凡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20年,决定执行18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被告人莫文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 1996年,深能公司欲在钦州市钦州港投资建设陆域形成、油码头配套和油气库等工程。为承揽到该项目工程,在洽谈过程中,劳平凡承诺给予深能公司老总劳德蓉工程回扣款。 1997年5月,为便于提取支付给深能公司劳德蓉等人的工程回扣款和其它非正常开支的出账,劳平凡决定,由地矿中心在深能项目中虚设“第一工程处”,然后以预付工程款的名义从深能项目中转款到“第一工程处”,从中套取款项。从1997年5月至2000年12月间,共计套取款项1149万余元。 为掩盖其行为,劳平凡和莫文忠于1997年至2001年间,指使深能项目计量人员虚增工程量,将从深能项目“第一工程处”中提取的款项全部冲销。在从“第一工程处”提取的款项中,有949万余元先后由地矿中心财务人员提款交给被告人劳平凡。劳平凡除按约定给予劳德蓉工程回扣款等外,将其中的人民币159.29万元、美元5.4554万元占为己有,分给莫文忠30万元。 1997年5月,地矿中心在承建深能项目陆域形成工程中,吹沙填海的实际工程量与预算的工程量存在差距,发现这个情况后,莫文忠便和被告人劳平凡合谋从中虚增工程量,套取现金,并由莫文忠和承包吹沙填海工程的陈××商定,设立“吹沙二处”,虚增工程量,陈××帮助提取现金。同年6月,地矿中心的工作人员何××按照莫文忠的指令,以“吹沙二处”完成工程量211517.70m3 的名义向莫文忠报批。莫以预付工程款的名义让财务人员转款140万元人民币至陈××账户,陈××将该款提取后交给劳平凡,劳与莫文忠平分该款,各得人民币70万元。 1999年9月,深能公司的老总劳德蓉得知有关部门调查其经济问题,担心其收取钦州深能项目回扣款暴露,便通知劳平凡赶到深圳市,将美元10万元、港币10万元、人民币5万元交给劳,作为其退还地矿中心送给他的工程回扣款。劳平凡拿到该款后,将其中的美元8.2万元、港币10万元、人民币5万元占为己有。 综上所述,劳平凡贪污款额共计:人民币234.29万元、美元13.6554万元、港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353.037211万元。莫文忠贪污数额共计100万元。 1997年初,陈××通过劳平凡的帮助,在莫文忠处取得承建深能项目中总造价800余万元的吹沙填海工程,为表示感谢,陈向其许诺给予劳平凡和莫文忠工程回扣款,莫将此事告知劳,征得劳的同意后,莫叫陈将款送给劳平凡即可。同年4月,陈××从预付工程款中提取了20万元人民币交给劳平凡。劳得款后和莫文忠平分该款,各分得10万元。 2002年12月,劳平凡、莫文忠因违纪问题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的查询,劳平凡、莫文忠主动交代了自己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了他人重大犯罪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案发后,劳平凡、莫文忠已退清全部赃款。 作者:晋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