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擅自切卵巢 一女士索赔8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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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2:32 扬子晚报 | |
石家庄电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医院在对一名女患者进行子宫切除手术中,未经患者亲属同意,擅自将患者的卵巢切除,致使患者在生理上丧失了女性功能。为此,患者夫妻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药费等84万元。法院最近已开庭审理此案。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2001年6月6日,沧州市某单位职工刘某因患妇科疾病,到沧州市人民医院检查。医院诊断刘某的病为宫颈腺癌、子宫腺疾病,建议刘某进行子宫全切手 河北省医学会组成的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认为,依据临床诊断,患者可以保留卵巢组织,而院方手术中切除双侧卵巢没有征得家属同意。目前患者存在卵巢去势综合征,与切除双侧卵巢有关,已构成三级乙等医疗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