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法院设“秘密倾诉室” 隐私可同法官单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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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4:13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2月5日讯(通讯员张华记者王振国)今天记者获悉,为保护涉及个人隐私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济南市槐荫区法院专门设立“秘密倾诉室”,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当事人可与法官单独交流。 槐荫区法院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许多案件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在立案大厅和法庭等场合,案件当事人很难开口。而“秘密倾诉室”就是专为那些“有话难说”的案件当事人 在此基础上,槐荫区法院还对办案场所进行了人性化设计,法院设置了地下车库直通羁押室及羁押室直通刑事审判法庭的通道,在提审时,刑事被告人无需经过审判大厅等公共场所就可直接到达羁押室,大大避免了被告人与普通人碰面的机会。此外,羁押室的四周墙壁全部采用软包装设计,防止情绪激动的被告人做出意外举动。同时为方便女被告,法院还在羁押室内设立了单独的卫生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