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学校要配心理教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5:16 东南快报 | |
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5日通过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北京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保障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另外,《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学校要逐步配备法定资质条件的专职或兼职心理教师,为在校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 作者:新华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点卡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