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开选聘“专职人民陪审员”引发社会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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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5: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四川频道12月6日电 (记者刘海、丛峰)11月12日,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庄严的审判大厅里,陪审员贺光亚端坐在审判长旁边,认真倾听着公诉人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起诉,不时地在纸上记录要点。这位原成都京陵小学的校长,现在是这个法院公开选聘的8名专职陪审员之一,在审判中掌握着生杀予夺的一票权力。 今年6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在人民陪审员换届选聘中,抛弃原有的单位指派旧模 作为一项延续了50多年的司法民主制度,人民陪审员一直存在于各地法院的审判中。但是,原来的陪审员大多是法院指定或有关部门推荐的,也有的是当地落选后的人大代表,其中有些人甚至是司法机关的退休职工,不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而且,这些人都是兼任陪审,又各有本职工作,陪审时间难以安排,常常影响案件审理,所以这种陪审员实际上只是一种“摆设”。 2003年6月,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在新一轮的人民陪审员换届选聘中,创新选聘方式,推出了“专职陪审员”和“兼职陪审员”两种模式。按新办法,武侯法院在全区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在提高学历要求的基础上,鼓励大家积极报名参选。仅半个月时间,就有100多人踊跃报名。然后,报名人经过所在社区、单位的资格认定,由法院对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候选人,报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后生效。8月20日,武侯区法院的第一批8名专职陪审员、30名兼职陪审员正式产生并走马上任。在审判中,这些陪审员将有权参与合议庭,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拥有一票的决定权力。 据介绍,新产生的8名专职陪审员,来自企业、公检法机关、学校和社区等不同单位,平均年龄50岁,最大的59岁,最小的34岁,学历都在大专以上。30名兼职陪审员的平均学历都在本科以上,最高者为博士。专职陪审员现已全部辞去原有工作,每周在岗四个工作日,随时接受调配,任期两年,并从法院领取补贴。 武侯区法院副院长洪磊表示,专职陪审员弥补了法院办案力量的“老”问题,进一步宏扬了陪审制度监督司法公正、教育民众的重大意义。这一探索是人民陪审员制度由散乱乏力向规范化转变的进步。 但是这一改革也引发了许多争论,社会各界对公开选聘普遍持肯定态度,对专职陪审员的设立则普遍表示担忧和质疑。而由此暴露出来的判案应以谁为主、陪审员“专家型”还是“平民化”、陪审制度缺乏法制保障等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深刻思考。(完)(来源:新华网四川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