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干部存公款吃利息被判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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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8:22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广东中山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原主任科员梁健生将存储单位资金得的178.2万元额外利息置入私囊,日前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查明,1994年至1999年,梁健生在担任中山市财政局对外经济科副科长、科长期间,将外经科的部分资金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石岐支行。梁健生和银行方面协商好,银行除了支付正常利息外,还额外支付一定利息,梁健生利用掌管存折的职务之便,将178.2万元占为己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