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舆特大杀人案9日开庭 极有可能当庭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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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00:34 郑州晚报 | |
晚报记者张锡磊 本报讯 昨日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震惊全国的平舆特大杀人案将于12月9日上午8点钟在平舆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介绍,这次审理极有可能是当庭宣判。 据悉,此案的审理工作由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王庭长担任审判长,正在准备这次庭审的王庭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次庭审之所以放在少年审判庭,是按照2000年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精神,凡是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人利益的案件,均可以在少审庭审理,而在黄勇杀害的人中,绝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而确定的。据介绍,此案的审理原则是依法从快审结。极有可能是当庭宣判。对于选择在少审庭开庭,一点也不会影响到对这个案件的量刑。 据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在这次开庭的准备中,还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司法鉴定,开庭前会有个结论。 目前,十几个遇害者的家属已经委托了河南一帆律师事物所的吴桂芳和朱静玲两名女律师为自己出庭,指控黄勇的罪行以及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朱静玲律师告诉记者,考虑到受害者家属的经济情况,以及出于一种道义上的帮助,她们将免费为这些受害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朱静玲律师介绍说,对犯罪嫌疑人黄勇附带民事诉讼和赔偿的要求,将不会有很满意的结果。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是犯罪活动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直接损失。在这些直接的损失中,丧葬费已经由政府部门垫付。其它的如寻找孩子的费用,由于缺少相关的票据而很难获得法院的认可。但对于已经丢失孩子而精神失常的三个家长,还可以提起精神赔偿。不过,由于黄勇家徒四壁,即使法院判了合理的民事附带赔偿,黄勇也没有能力进行赔偿。 一些家属告诉记者,黄勇的案子结束后,他们还想对失职的政府部门提起行政诉讼。 昨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同意了本报记者参加旁听。 相关专题:河南平舆特大系列杀人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