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可同法官单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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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03:44 北京青年报 | |
济南一法院设“秘密倾诉室” 据《齐鲁晚报》报道,记者获悉,为保护涉及个人隐私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济南市槐荫区法院专门设立“秘密倾诉室”,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当事人可与法官单独交流。在此基础上,槐荫区法院还对办案场所进行了人性化设计,法院设置了地下车库直通羁押室及羁押室直通刑事审判法庭的通道,在提审时,刑事被告人无需经过审判大厅等公共场所就 作者:张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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