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动已平稳 沈阳市实施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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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07:47 东北新闻网 | |
警情分三个级别 记者从沈阳市物价局获悉,从10月中旬开始出现的部分农副产品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到目前为止已经趋于平稳,沈阳市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制度已由紧急监测专报级别恢复为重点监测日报。 据沈阳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从10月末起,沈阳市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制度正式实施,对全市重要商品,指列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或依法采取临时干预措施的商品(包括药品、大米、食用油、煤气、肉类等)和服务价格进行采集、跟踪、分析,并发布监测预警报告。 对市场价格监测按照事件发展程度波及范围,分为一般关注、重点监测日报、紧急监测专报三个级别。 根据规定,警情发生后,警情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物价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向市物价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不得误报或谎报警情。接到警情报告后,价格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进一步核实警情,正确判断警情级别,并宣布进入价格异动的监测预警状态。而价格异动警情解除后,要及时发布解除通知。 更多辽宁财经( 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 金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