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积极落实资金 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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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09:31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为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最近,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资金,全力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具体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在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后的5年内采用财政安排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办法予以解决;5年后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鼓励以社会自愿赞助和捐助等方式筹集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 市区各区和各街道(乡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在编人员和日常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拨款。在3年内,市财政对市区各区和街道(乡镇)、各市(县)财政对各市(县)乡镇补助50%。 市区和各市(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启动资金,分别由市财政和各市(县)财政专项安排。从2004年1月1日起,企业按照实际应向社区移交退休人员的人数、年人均120元的标准,一次性或分年度缴纳5年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由企业在税前“管理费用”中列支,并委托地税部门收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聘用人员经费补贴;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数据库管理维护、退休人员人事健康档案管理等所需费用;互助保障救急解难经费;支持组织文化娱乐、健康教育、体育锻炼活动和修建老年活动场所、添置必需活动器材等活动经费。(何仁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