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职工对社保基金行使监督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09:48 金羊网-新快报 | |
省人事厅昨公布一揽子监督方式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 通讯员 张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保障每个职工基本利益的五条生命线,在政府加大力度监管社会保险基金之外,每位市民也可以对社会保险基金行使监督权。 昨天,广东省人事厅公布了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及全省21个地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市民若发现社保资金在征收、支付、管理、储存运营以及申领、审批社会保险待遇等各环节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都可及时向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关于社保征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今年6月起,广东省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应该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目前有部分单位或相关部门在征收保险费时存在随意加大个人缴费比例的情况。市民一旦发现个人缴费比例超过8%的,可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关于社保发放:广州市规定,全市7万多名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从8月份开始增加,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510元/月的80%,即由原来的395元/月上调为408元/月。但在执行过程中,有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仍按旧标准的395元发放,市民如发现有此情况,可及时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关于社保审批:市民认为自己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或符合领取工伤津贴的条件而向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咨询时,保险经办机构拒绝答复或不予理睬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另外,单位或个人请求查询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拒绝或未予答复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关于社保运营: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专门制定了有关规定,明确以下8种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处:违反社保基金管理使用财务制度;以各种形式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将社保基金用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投资运营形式以外的投资运营;隐瞒、截留、转移社保基金资产;单位虚报冒领社保基金;滥用职权,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会保险金,违反规定审批补缴社会保险费、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阻挠社保基金监督;经集体决定、决议,在社保基金管理使用中有违纪违法的行为。 据介绍,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电子邮件举报、当面举报以及传真、信函举报等方式举行投诉,举报可署名也可匿名,受理部门负有为举报人保密的责任。 社保基金监督举报方式 单位名称举报电话 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 (020)8331794483346024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 (020)83338306 83355800 深圳市社保管理局 (0755)83461167 83461328 珠海市劳动保障局 (0756)2128316 2128466 汕头市劳动保障局 (0754)84541588 8271016 佛山市劳动保障局 (0757)83324993 3321621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0769)2388156 2388156(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