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性”能“担保”什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09:52 哈尔滨日报 | |
舒 娴 无论是在影视剧,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一些领导干部,为了证实某些事情的真实和自己的清白,总拍着胸脯坚决地说:“我拿我的人格和党性担保”。“党性”成为一些领导干部逃避、推卸责任的托辞。 党性与人格是两个概念。党性是崇高的信仰,人格却是个人品格。人格受侵害了,可以依法维权,而党性一旦受损,却不能用金钱和赔礼道歉的方式来弥补。如此滥用和乱用“党性”,影响的是一个政党的整体利益,影响的是我们共产党人在人民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从法律角度讲,用作担保的只能是自然人的信誉、金钱、物质,并未规定党性可以担保,党章上也没有如此规定。拿“党性”担保既不合法,也不符合党章的规定。 “拿党性担保”的人存在三个问题:一是认识错误,个别党员、干部素质差,党性不强;二是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抖权施威,以权压人现象突出;三是对党的地位和信仰发生改变,使其庸俗化。看来,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迫在眉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