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首例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听证:企业拒办社保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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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0:15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柳州12月7日讯(见习记者许海鸥)北海市劳动监察大队在帮两名女工追回工资的同时,发现当事企业还存在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的行为。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其限期整改,但该企业老板拒不接受,由此引出了北海首例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听证。经过听证,12月5日,北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4月15日,小苏、小陈两名女工被招进了位于北海四川南路沈四村五金公司旧仓库 在这期间,老板一直没有发工资,小苏和小陈只在6月和8月分别领到300元和100元的生活费。由于工作时间过长又拿不到工资,她俩于9月底和10月中旬分别提出辞职。结算时,两人的应得计件工资1800元,扣除已发的400元,尚有1400元;小陈5个月工资是1800多元,工作过程中,因老板每个月都不按时发工资,小陈家中要盖房急需要用钱,曾向老板预支了500元,最后尚余955元。 可想不到的是,老板李某竟以她们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属“擅自离厂”为由,要扣除她们每人500元的培训费,否则拒不支付工资。无奈之下,10月20日,两个姑娘到北海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10月21日,劳动监察大队来到北海佰彩织造厂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劳动监察人员发现,这家企业开办已有8年,却从未为员工办理过社会保险,也没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 虽然李某口头答应要把所欠工资补给两名女工,可却迟迟不兑现。11月4日上午,北海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再一次来到该厂。老板李某对此十分不满,又提出小苏曾借过厂里的钱没还,想以此为由少付工资。劳动监察人员让他出示借据他却拿不出来,最后,他指着小苏父亲大骂,最后才很不情愿地让会计掏出955元钱,几乎是抛着付给了小苏父亲,还说:“我认准你了,小心点!” 由于佰彩织造厂在限期内仍未依法为其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北海市劳动监察大队决定对其进行处罚,12月2日上午,北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次对劳动监察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在听证会上,厂方法人代表李某先是辩解陈和苏两人是临时工,所以将社会保险的费用补贴到他们工资里,由工人自行购买,并说与工人是订有用工合同的。随后在主持人要求他提供两名女工的合同时,李某一时语塞,后来干脆说根本不认识她们两人,也从来没有与她们发生过任何劳动关系。 经过依法听政,12月5日,北海市社会劳动保障局对北海佰彩织造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责令该厂于本月底前按每月491元的缴费基数,为厂里16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逾期将加罚滞纳金;二、对该厂法人代表李某罚款9000元。 编辑:周培霖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许海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