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车连撞单车摩托夺两命(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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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0:52 南方都市报 | |||
新闻追踪 本报昨天报道“交通拯救车也出事”,读者对该车出事的细节和事件进展非常关注,记者昨天进一步采访得知,这一事故已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有律师称,拯救车应对这一事故负全责。 现场 摩托车乘客被压车轮底 前天上午11时50分左右,有读者报料称,约10分钟前白云区西槎路鹅掌坦公交站附近发生车祸,一辆交通拯救车撞倒一单车后,又轧毁一辆摩托车,事故中一男一女死亡,另有一男一女受伤。 记者接报后迅速赶到白云区西槎路鹅掌坦公交站附近路段,发现此处马路中间护栏有一个缺口,过街斑马线从缺口处穿过。在由北向南的快车道上,停着一辆牌号为“粤A13174”的黄色交通拯救车,伤者已经不在现场。 摩托车的前部已经完全变形报废,摩托车下有一双黑色男式皮鞋,一顶破裂的摩托头盔遗留在路面上。在肇事拯救车后面两米左右的路面上,躺着一辆单车,单车旁散落着一只棕色女式鞋,还有几块生地瓜、玉米棒子。 据现场目击者陈女士介绍,这辆交通拯救车快速向南驶去时,一下撞上了横过马路的单车,随后又将从此过街的摩托车轧在轮下。单车倒地后推车女子受重伤,被一出租车送往医院,于当天下午1时左右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子则侥幸捡了一条命,随即爬起来跑离现场。 目击者称,摩托车被轧在交通拯救车轮下后,骑摩托的男子脸部擦伤,不久就离开了现场。据另一名目击者陈先生说,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右腿被掀到左肩上,半个身子挤在摩托车和大车轮子之间。后来有人从附近借来一个千斤顶,将拯救车顶离路面,轮下男子才被拖了出来,此时他已经流了很多血。不久有救护车赶到,将该男子送往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昨天下午记者赶到该院,得知该男子已经死亡。死者的哥哥尹先生告诉记者,其弟弟尹某今年35岁,在某快巴公司当司机,但不知他乘坐的是谁的摩托车。 背景 此路段交通事故频发 记者在事故现场采访时,不少受访者反映,该处马路护栏开了口,并设有过街斑马线,但却没有红绿灯。在主干道上行驶的机动车经常与行人争着过路,致使该路段频频发生交通事故。 据陈女士介绍,此次事故之前,昨天上午该路段已发生两起车祸了。前天早上一辆摩托车撞了行人,随后一辆面包车撞了出租车。这三起车祸发生在此路口,都由人车争路引起。 部分受访者反映,该处路段两边有生活区和商业区,每天有大量行人过街。有关部门只设了斑马线却没有装红绿灯,很多机动车司机快速行驶,看到有行人过街也不立即减速。为此,该路段已经不知发生过多少次交通事故了。不少市民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在该路段设红绿灯或建过街天桥,从而避免人车争路悲剧重演。 善后 拯救车单位尚无实质性表态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白云区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两名死者的亲属反映,惨祸过去一天多了,但除了从交警部门领到事故处理通知书外,至今无人对受害者家属作出任何实质性表态。拯救车所属的单位派一名安全员与死者家属见面,但却表示他对事故处理做不了主。 律师说法 交通拯救车应负全责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梁文永律师。梁律师了解事故过程后指出,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处理条例》规定,在无红绿灯却有过街斑马线的路段,行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具体路况横过马路。而机动车司机应该知道前面有斑马线,由于无红绿灯,司机就应该预测到有行人过街,从而尽到减速缓行的义务。 梁律师说,在此次事故中,交通拯救车先撞了单车,随后又撞倒与单车有一定距离的摩托车,说明肇事车速度较快未能及时刹住车。肇事司机主观上有疏忽大意的过失,肇事拯救车有违章行为,根据有关法规,此次事故中的肇事拯救车应负全部责任。 梁律师还指出,交通拯救车的职能是在交警部门委托下完成一定的社会公共事务,交警部门对这种车辆负有管理职责。因此有理由相信,交警部门在对事故的处理中,不会偏袒肇事拯救车。本报记者 宋慕新图: 交通拯救车将摩托压在了身下。 本报记者 谭伟山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