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到疫区工作染病算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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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0:52 南方都市报 |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待省人大审议 派到疫区工作染病算工伤 本报讯(记者綦伟 通讯员张祥)昨天上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广州举行大型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活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副处长张东北在咨询现场接受记者采 张东北说,同样得到延用的视同工伤的条件还有一条,即“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也可比照因工负伤处理。这样,我省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多了两种。他进一步解释这一条款说,条例中所讲的单位食堂不一定非得是单位自己开办的,那些由单位承包给个人营业的食堂,甚至一些小企业没有正规的食堂,仅是由几个人负责做饭提供给职工们吃的,只要发生了条例中所规定的上述情形,都可以视同为工伤。 张东北说,即将出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是在原《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为实现与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平稳衔接而修订完成的。其中原省条例中属于我省特色并与国家条例不相抵触的规定得到了继续保留。如我省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稿将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还有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职工,都纳入了参保范围。 还有我省一直以来的做法是将工伤护理等级分为4级,待遇分别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50%、60%。这样原省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护理级别,比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增设了一级,标准提高了10%。 张东北说,为了促进我省工伤康复工作的发展,修订后的省工伤保险条例继续规定每年从上年度当年结存的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不超过三分之一的比例提取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事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