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法院设秘密倾诉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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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1:01 南方都市报 | |
济南一法院设秘密倾诉室 涉及个人隐私问题当事人可与法官单独交流 本报讯据《齐鲁晚报》报道为保护涉及个人隐私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济南市槐荫区法院专门设立“秘密倾诉室”,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当事人可与法官单独交流。 槐荫区法院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秘密倾诉室”就是专为那些“有话难说”的案件当事人提供的倾诉场所,在立案或审判过程中,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如有个人隐私方面的情况需单独与法官交流时,就可在“秘密倾诉室”向法官“一诉衷肠”。 槐荫区法院还对办案场所进行了其他人性化设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