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五类罪行可回家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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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1:19 南方日报 | |
江苏改革罪犯改造形式五类罪行可回家服刑 南京消息 今后,罪行较轻的罪犯将有机会回到社区,在没有高墙铁丝网和训教人员的生活环境中改造自己。这是前日在江苏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部署会议上宣布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措施。 这种与传统的监禁服刑方式迥异的罪犯改造方式叫做“社区矫正”,在我国还属于新鲜事物。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将在社区内接受由公安民警、司法所干事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依法管理和监督,在社区内参加相关的学习、教育和社会公益劳动。这一重大司法改革在全国选择了六个省份作为首批试点,江苏是其中之一。 “社区矫正”并非适用于所有罪犯。只有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类罪行较轻的犯人才能成为社区矫正的对象。当前,社区矫正的重点对象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罪行较轻的初犯和过失犯。新华日报社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