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厅小姐“执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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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1:21 光明网 | |
从1998年开始,陕西靖边县文化稽查大队向歌舞厅小姐每人每年收取200元管理费,然后发一张“歌舞厅服务人员上岗证”。仅2001年就办了1000张证件,收入达20余万元。他们用这笔收入购买了桑塔纳矫车,还组织单位职工赴大连、北京等地旅游。 记者在靖边县东环路的一家歌舞厅看到,厅内并没有舞池、灯光、音响等设备,整个舞厅内用木板隔成多个小包间。几个小姐说,来这里就是聊天、喝酒、上床。她们拿出“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