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原反贪局长沉沦记:与黑道老大称兄道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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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6:23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7日消息:因为有人给检察形象抹了黑,连日来,邵阳市检察院从院党组成员到中层骨干、全院干警,广泛深刻地剖析该院反贪局原副局长李勇的沉沦经过、原因和教训。 1996年,李勇开始被姚志宏(绰号“小红宝”)“看中”而收买。同年底,姚在放高利贷获取的一块360平方米的土地上修建两栋宿舍。尔后,通过李勇等人的帮助,姚从邵阳市自来水公司承包到金海桑拿中心的经营权,并通过李勇说情,姚将那两栋宿舍高价卖给市自来水公 长期被姚志宏所收买的李勇,竟与姚以兄弟相称。且在姚志宏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之初,和另一名涉案国家工作人员、邵阳市经委原副主任谭亚雄(获刑5年)利用职务之便,为姚志宏参与项目承包和买卖房地产从中说情,为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奠定了经济基础。 李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后,继续为姚编织关系网,并介入姚利用非法手段参与的房地产开发,共同参与策划诈骗邵阳市针织总厂37万元。 李勇经常在先后有上百名女子入场卖淫的金海桑拿中心免费娱乐。 邵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一致认为,李勇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16年,除自身缺乏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淡忘执法为民宗旨外,内部执法监督乏力,特别是缺乏对干警8小时之外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该院强调,务必加强对干警8小时之外的监督,对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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