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多种形式与劳动者交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6:5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中的工伤人员在实行新的条例后在就医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建筑工地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吗?”“乡镇企业是必须参加工商保险吗?”“单位反聘的退休职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在单位年会的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针对广大市民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问题,昨天,国家劳动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干部在网上进行了在线解答。这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周活动的第一项。 记者了解到,广大市民普遍对工伤待遇、工伤认定和工伤医疗等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也都非常关注。据了解,网上在线咨询活动后,百姓提出的问题及相关领导的解答等详细内容将挂在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ld.gov.cn)上。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通过劳动局网站开通的“百姓心声”栏目提出,劳动局相关领导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答复您。同时,也可以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电话询问相关情况:88011135、63179708。 除网上在线咨询活动外,从昨天开始,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周活动已经在本市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社保中心、职业大厅、各街道社保所及城建、地铁等企业全面展开,宣传点达330余个。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普遍在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主要街道和社区设立宣传咨询点,通过接受职工群众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开设电话热线等途径,广泛地向社会各界宣传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李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