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印”专利授权须经奥组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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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03:28 北京青年报 | |
《“中国印”设计专利被抢注》一文说法有误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指出 本报讯日前,国内某报纸刊登《“中国印”设计专利被抢注》的新闻,引起了国内许多读者的关注。记者经过多方核实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有关“中国印”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被授权,“中国印”外观设计专利权更不会旁落他人。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12月6日报道,《“中国印”设计专利被抢注》文章的标题本身就有很多表述问题。首先单纯图案不会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只有附加于某种产品的外观设计才有可能授权。另外,申请专利作为自然人和法人的一项权利,谁都可以申请,即使很多人来申请有关“中国印”产品设计专利也不用惊慌。因为,今后所有的类似申请如果没有得到北京奥组委许可,将不会得到专利权。 外观设计方面的专利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负责审批。该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他们掌握的情况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任何有关“中国印”的外观设计专利被授权。另外,从程序上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从递交到批准,最快也需要半年时间。从2003年8月初北京2008奥运标志“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出台,到现在仅仅4个月,现在不可能出现有关“中国印”产品设计专利申请被授权。如果真的有类似“中国印”的产品设计被授权,那他一定是在北京奥运标志发布之前申请的专利,这种可能几乎为零。 记者还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了解到,涉及到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最近明确表示,未经奥组委同意,带有奥运标志的专利申请将无法得到授权。就是说,“中国印”专利权不仅没有“旁落”,将来也不可能“旁落”。 新闻链接:中国有能力保护好奥运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日前强调,中国有能力保护好奥运知识产权。 12月4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会晤了来访的北京奥组委副主席蒋效愚,双方就如何保护奥运知识产权,特别是就奥运标志的专利保护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共同认为,中国有能力保护好奥运知识产权。 文/《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1 作者:文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