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骗子明卖迷药暗卖圈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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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08:40 沈阳晚报 | |
12月5日,本报18版报道了《“迷药”广告惊现街头报刊》一文,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12月6日,记者将情况向武汉的当地媒体《楚天都市报》反映后,得到了该媒体的积极响应。本报记者与《楚天都市报》记者联动,对身在武汉的卖药女子进行了暗访。记者将该女登在报纸上的电话、手机号和公司地址提供给了《楚天都市报》记者陈媛。陈媛根据沈阳方面提供的电话,当即联系上该卖药女,对方得知打电话的“买者”是本省人,立即推说货已卖完,原料还要从美国进,所以还需等很长时间才有货,让“买者”到别处购买。 当地记者根据该公司的通信地址“武昌陆家街388号”,联系上该辖区白沙洲派出所。白沙洲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陆家街根本就没有388号,而广告上所刊登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都是假的,包括两个电话号码也是盗用身份证开通的。经过严密排查,报纸广告上署名“甘新花”的人整个武汉市只有一个,却是一个刚过20岁的女学生,警方怀疑骗子盗用了其身份证。 警方根据报案材料分析,这是一个非常“精明”的骗子团伙。他们已做过多起类似的案件,光是备案材料就有数页之多。他们曾用不同的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在外地小报上登广告,先后“卖”过赌具、电视机接收器和迷药等。对象主要是外省人,买卖交易采取邮寄的方式,先存钱后寄货。作案方式大同小异,先提供一个账号让你存钱,待你存了钱后,骗子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至于神乎其神的“货”其实是子虚乌有。目前警方已对此案展开调查。 警方希望不法小报不要再登载这样的骗子广告,以防更多的人上当。在此本报提醒广大市民,不管你因何故欲购此类“商品”,都是不可取的,正确的态度是洁身自爱,远离这种骗局。本报记者刘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