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投法”今日复议 绿营锁定3议题14条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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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09:37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今日下午两点将召开扩大会议,复议““公投法”。“行政院”倾向复议“公投法”有关“立院”发动权、“公投”审议委员会、“修宪”议题等十四项条文。 据悉,决策官员指出,总计64条“公投法”中,复议的条文约计14条,如果泛蓝采取“逐条表决”,刻意让某些关键性条文复议成功,其它则复议失败,造成法案内容相互矛盾 这位官员还表示,复议的内容预计三部分,包括“公投审议委员会专章”的十一条条文,“全国性公投宪法修正案复决权”的两条条文以及“立法院就重大政策创制或复决之提案权”的单项条文。复议可能排除“咨询性公投”及发动“公投”的连署门槛。 据了解,今日确定复议后,周三“行政院会”将通过函请“立法院”复议条文内容,并指出复议是针对“特定议题”,而非特定条文。如果就个别议题提出复议,如逐条复议或退回“政院”不复议等,均将造成宪政争议。 “行政院”发言人林佳龙表示,虽然复议是否会获得“立法院”支持,目前难以论断,但“行政院”并不悲观,如复议不成,包括释“宪”、提修正案、交由人民“公投”等,都将是未来可能的补救作法。 据悉,“行政院长”游锡堃已指派政务委员许志雄先行研议,许志雄昨日指出,“公投法”部分内容明显违“宪”、违背权力分立、条文又前后矛盾等,“法律问题可谓一大堆”。他表示,“公投法”剥夺人民主动提案“修宪”的权利,违反“宪法”规定;其次,“公投法”赋予“立院”片面将重大政策交付“公投”,严重侵夺行政权空间,严重违反权力分立原理;另外,“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的设置与中选会重迭,委员由各政党垄断,复制“立法院”的政党生态,将使“公民投票”补代议政治不足的机能难以发挥。 (来源:华夏经纬网) 相关专题:关注台湾“公投制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