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爱在柳堡》诈骗案诈骗者一审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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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1:28 新华网 | |
昨天记者从海淀区法院获悉,江苏省伊莎士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扣其利用拍摄18集电视连续剧《爱在柳堡》为名进行诈骗,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央视开拍《爱在柳堡》”的谎言也真相大白。在此事件中,连曾演出《柳堡的故事》的知名演员陶玉玲也被骗了一把。 1998年2月,周扣其通过与他人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了江苏省伊莎士影视文化传播有限 2001年3月,周扣其以其所拍的电视剧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需花钱打点为名,以高息为诱饵,骗取了他人5万元用于个人还债并一直不还,还与事主中断了联系。 2002年7月,周扣其来到北京,周再次称《爱在柳堡》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与北京盛唐公司签订了“联合摄制协议书”。周扣其以剧组拍片需要钱为名,从北京盛唐公司获取14万元用于个人还债。有一天,北京盛唐公司给剧本原作者柯江打电话,才知周扣其并无著作权,已骗了很多人。盛唐公司将周扣其扭送到公安机关。 经侦查机关调查,江苏省伊莎士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基本没有业务,对外欠款很多,周扣其在没有剧本拍摄权、无中央电视台委托的情况下,四处打着子虚乌有的18集电视连续剧《爱在柳堡》骗吃骗喝。法院一审认为,周扣其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记者赵中鹏通讯员 杨立军):(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