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噪音致人自杀 法院判决:赔款停止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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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4:42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12月7日专电(记者张洪河)河北省迁安市一农民因不堪忍受工厂的噪音而自缢身亡,他的家人为此告上法庭。日前,迁安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全国首例噪音污染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承担相应责任,立即停止对原告的噪音侵害,赔偿原告人民币13495元。 经审理查明,受害人万田林与在自家院内开办饮料厂的何某比邻而居。何某与他人合 迁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的饮料厂在五六年的时间里,特别是在2000年至2001年间,启动车装货、车熄火装货与装完货农用三轮车开走时产生的噪声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这一违法行为构成了对原告及万田林生前的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