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债券坑人 判十二年害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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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上海讯 策划并伙同他人伪造公司债券,又将假债券抵押给他人或进行典当,骗取人民币近4万元;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骗取对方预收利息人民币15万元。犯下种种罪行又不服一审判决的陈鹏昨天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鹏将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支付罚金人民币8.8万元。其他同案犯10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不等的刑罚,并分别被处以人民币15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罚金。 去年3月,陈鹏与冯先向潘邮寄了一张真的久事债券作为样本,后又由冯亲自到江西,并让潘找人联系印制假的久事证券。陈鹏将部分煤气建设债券抵押给他人、抵押给典当行骗取钱款近人民币4万元。与此同时,陈鹏还以上海天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三星国际货运公司签订了25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以预收利息为由收取了对方15万元的人民币。据查,天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早在2001年时就已被吊销了营业执照。 (梁宗 阮巍)(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