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称绝不能姑息统计上弄虚作假谋取“政绩”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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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9: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八日电(记者王永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八日在此间说,对于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谋取所谓“政绩”和小团体利益的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何鲁丽在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座谈会上称,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八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从此开辟了中国统计工 据悉,一九八五年以来,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五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最近几年来,各级统计部门每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都在一万件以上。二00二年全国共立案检查统计违法案件一点八三万件,结案一点五六万件。《统计法》在公民中也有较高的认知度。 何鲁丽同时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方面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统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也越来越大。有的地方统计数据甚至受到长官意志的干预,个别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何鲁丽认为,要解决这些存在问题,从根本上说,要靠全面、严格地贯彻执行《统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她强调,任何人都不得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编造或者修改统计数据。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都必须依法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一切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同时,要继续加强统计立法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统计法律制度。 此次座谈会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联合举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