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淮河流域的洪涝灾害,给我省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62亿元,共有2800多万人受灾。尽管截至目前,受灾民众的生活均已得到妥善安置,各地灾后重建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省保险业在这其中发挥的作用却十分有限。尽快推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洪水保险机制,将是洪灾过后我省保险业的终极选择。
笔者认为:洪水保险不仅应尽快推出,而且还应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提升到关乎社 会稳定的重要地位。其理由有三:首先,洪水保险绝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商业保险,更是国家推进防洪减灾战略的有力手段之一。据了解,今夏洪灾后,为确保灾民安置,我省已下拨了1亿多元的应急资金,向灾区紧急调运了一大批救灾物资和2万多顶帐篷,灾区的形势因此得到稳定。随着我省沿江、沿淮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今后洪灾所造成的损失将更加不可预测,灾区稳定和重建的任务也将更加繁重,因此,从改革、稳定和发展的高度来看,尽快推出洪水保险,将是建设更加完善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的必由之路;其次,西方许多发达国家都已相继出台了“洪水保险计划”,积极鼓励和推行洪水保险,效果显著,而在我国,洪水保险却一直迟迟难以推开,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洪水保险风险太大,商业保险机构不敢轻易涉足。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保险业一直都在寻找大发展的新空间,只要国家能够打破政策“瓶颈”,让商业保险机构减少投保和理赔的操作难度,降低操作风险,洪水保险必将会给我省的商业保险机构带来第二次发展机遇。因此,推出洪水保险,也是我省保险业自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命题”;第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洪水保险如果能够推出,将不再是现有商业保险模式的简单“翻版”,它将以“互助共济”为基础,实实在在地帮助老百姓渡过难关。今夏洪水过后,希望推出洪水保险的呼声日隆,有了这样的良好氛围,洪水保险的推出也必将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朱晓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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