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证券公司倒闭敲响的警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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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9: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记者张旭东)新华证券有限公司因严重违规经营,近日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撤销。自2002年以来,已先后有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经开”)、鞍山证券、大连证券、富有证券、佳木斯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被关闭或撤销。这一系列事件表明,防范券商违规经营造成的金融风险仍任重道远。 对于新华证券被撤销,业内人士认为“令人震惊”,却又在“情理之中”。新华证券 记者从证监会获悉,证监会已成立新华证券撤销工作组,负责清理该公司的证券业务,并将对其违规经营等事项进行详细清查。到目前为止,新华证券违规经营的具体问题还不为外界所知。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违规操作炒作股票、挪用客户保证金、违规国债回购、乱融资等金融风险问题的存在,通常是不法券商的通病。 近些年来,私自挪用客户资金或债券,似乎成了券商违规操作的一条捷径。券商通过非法融资,违规买卖股票,一旦股票被套,无法偿还拆借来的资金,便会引发巨大的公司风险。 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是证券公司常用的违规行为之一。而在此一操作日渐困难、被查处的风险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一些证券公司又出现了挪用客户委托其管理的资产,或者挪用客户托管的国债进行回购交易以套取资金,实际是在变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从监管部门已经查处的一些公司的情况看,这一问题不容忽视。例如进入破产清算的大连证券,就挪用了大量客户保证金,还擅自向社会发行个人柜台债。在震惊业界的富友证券国债回购巨亏事件中,富友违规将客户托管的债券套现炒股,股票被套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中经开”则是因非法操纵“东方电子”、“银广夏”股票等原因,被勒令清盘。 为治理券商问题,防范金融风险,证监会曾在8月份召开会议,对我国证券公司提出三条铁的纪律: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严禁挪用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严禁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证监会明确指出,对新出现的违反“三项铁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证券公司和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有数据显示,自2000年以来,证监会对券商采取的监管措施不断加大,已经对十多家证券公司做出了相关处罚,处罚的范围从操纵股价、违规申购等扩大到挪用客户保证金、委托理财。不过,“新华证券倒闭”事件表明,尽管面临停业整顿直至撤销这样的严厉处罚,违规操作问题在部分券商中仍然存在。治理券商内部结构,防范金融风险依旧任重道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