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五名妇女遭遇民警裸体搜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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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20:26 北京晚报 | |
受辱妇女要求:公安局赔礼道歉并赔偿律师指出:检查过程中有明显违规之处 湖南消息据《东方新报》报道,在执法人员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5个妇女被关在一间办公室内,被勒令脱光身上所有的衣服,接受所谓的“打码”检查。近日,被湖南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政委称为“12·4”事件的裸体搜身事件,在岳阳闹得沸沸扬扬。 被辱妇女:我们被迫脱光所有的衣服 事件发生在12月4日晚上。搜身地点是岳阳市站前路的快乐港湾茶楼办公室。 据第一个被勒令脱衣搜身的快乐港湾茶楼女老板介绍,12月4日晚8时15分,她正在和几个顾客喝茶聊天,突然闯进五六个身着便装的人,自称是白石岭分局的民警,其中一个男的拿一个皮包在她们面前晃了一下,就把她和几个顾客推进旁边的办公室,说是检查有无“买码”行为(一种赌博活动),对其中两个男人搜身后,将他们推出办公室,然后,将她们5个女的关在办公室,由两个男的守在门口。其中一个自称是分局的女民警留在办公室内,她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勒令她们一个个脱光身上所有的衣服,有两个妇女不愿脱内衣内裤,她就上前扯她们的胸罩,整个裸体搜身时间长达40分钟。5人当时感到非常羞辱,事后,她们马上向岳阳市公安局有关单位报警,并了解到,勒令她们裸体接受检查的是白石岭分局的女民警陈某。 茶客目击:守在门口的男民警多次往里看 据岳阳市市政建设总公司的杨岳建介绍,事发当晚,他一直坐在茶楼喝茶,晚上8时多突然上来几个身着便装的人后,几个女的就被关在茶楼的办公室里,另两个男子守在门口。当时他就坐在离办公室门不到5米的地方,因为门上有一透明的玻璃,里面又亮着灯,隐隐约约见到她们在脱衣的影子。他还介绍说,在此过程中,那守在门口的男子曾几次透过玻璃往里面瞧。另一名茶客也证实了杨岳建的话。记者在现场看到,当日事件现场的办公室门上,确有一块巴掌大小的透明玻璃,透过玻璃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一切。 警方表态:事件正在调查之中 岳阳市公安局纪委、督察室等单位接到5名妇女的投诉后,即于第二天派人来调查了此事。而5个感到人格受到了侮辱的妇女也请了律师,向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提出了赔礼道歉、精神赔偿、处理当事人等三项要求。12月6日下午4时多,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政委欧阳德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已把该事情定为“12·4”事件,整个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之中,据现有的调查情况:12月4日晚,白石岭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说快乐港湾茶楼上有人在买码,分局一副局长即着便装前去摸查了,看到茶楼办公室桌上有码报和码单,即打电话让局里出警,后来就发生了引起争议的搜身事件。欧阳德儒说,经调查,在这次检查中可能有方式方法上存在不妥的地方,但目前双方说法不一。记者提到,警方当时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穿制服。欧阳德儒的解释是当时情况紧急,来不及了。 律师说法:搜身有明显违规的地方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走访了湖南琼武律师事务所的杨曙律师。杨曙说,就此事件而言,根据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应该说搜身没有违法但有违规的地方。杨曙解释说,对女性的搜身必须是女警察,一般要求有两个女警察在场,而且女警察必须身着制服,出示证件,搜身场所应该是非公共场所且是外界不能看到的隐秘场所,如果被搜查对象是未婚女性,还必须由医务人员来完成搜身。杨曙说,作为本案,如果该女警察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证件,况且因为办公室门上的透明玻璃没有采取遮蔽措施,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但还没有违法。(肖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