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向加拿大返还走私被盗汽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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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21: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记者王宇、张毅)在8日广东江门海关举行的返还走私被盗汽车交接仪式上,海关总署把在加拿大被盗并被走私到中国的两辆奔驰牌轿车返还给了加拿大警方。 这两辆轿车连同另外12辆汽车是2000年3月11日,在走私分子将其偷运到广东珠海高栏岛附近海面时被广东江门海关查获的,案值共计人民币490万元,偷逃应缴税款近450万元。 2000年11月22日,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4辆走私汽车予以没收2个月后,江门海关缉私部门收到公安部外事局转来的加拿大皇家骑警队来函,信中反映,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登记被盗的两辆奔驰小汽车被中国海关查获。经核查,来函中提到的两辆奔驰牌汽车确是在江门海关2000年3月11日查获的14辆走私汽车之列,价值约140万元人民币。 2002年,加司法部依据《中国与加拿大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就该案向中国司法部门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要求。经司法部、海关总署与有关部门磋商,司法部、加政府、江门海关、加拿大皇家骑警达成《江门海关向加拿大返还走私被盗车辆谅解协议》。 这是在《中加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框架下,中加第一次追缴返还资产的司法合作。(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