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作假年逾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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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04:05 深圳商报 | |
统计作假年逾万件 何鲁丽表示:干部弄虚作假将受法律追究 【本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最高立法机构负责人8日在北京表示,中国各级领导干部如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在北京召开的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说,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明确自己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任何人都不得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编造或者修改统计数据。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中国自1983年12月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来,先后开展了5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查处了一大批统计违法行为。最近几年来,各级统计部门每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都在1万件以上。2002年全国共立案检查统计违法案件1.83万件,结案1.56万件。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指出,当前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相当严重。这一现象引起了中国最高领导层的警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统计局还联合组织了通知执行情况的检查。 何鲁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对于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谋取所谓“政绩”和小团体利益的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