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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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05:43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9日消息: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适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需求,本市对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目前上海中小学实行的是1995年制订的小学80元、初中94元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实际上各区县均已提高了定额标准。地处海岛的崇明县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分别为98元和110元,静安、黄浦等区已分别提高到300多元和500多元。 年内本市拟将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分别提高到320元、400元,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公用经费支出需求,实现教育经费相对均衡。 作者:杨虹 (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