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非要捆绑收费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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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09:40 南方都市报 | |
答疑热线 热线电话:0755-83325000 热线传真:0755-83264203 答复:无须捆绑“人事代理”服务 市民许先生来电:我从外地调入本市外企工作,公司不能管理档案,所以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档案。但人才交流中心非要我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一年需支付1240元,否则就无法收到“调动通知”。而据我从市人才交流中心了解,档案管理一年只需缴240元,而其它的1000元为服务费。我质疑两点:1240元是否属于乱收、多收的费用;为什么非要这样“捆绑”收费,能否分开服务? 关于“乱收、多收”的答复: 市工商局物价处有关人员称,许先生此项《人事代理协议》中“1240元”是按标准收取的,其包括档案管理费、人事代理费和调动费。 关于“捆绑式收费”的答复: 记者当日采访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两位有关负责人。该中心代理部有关负责人称,《人事代理协议》中的服务是一种综合性服务,所以并不能把“档案管理”单独列出来收费。即要办理“档案管理”必须和“人事代理”连在一起。该负责人称,具体事情需本服务中心郑主任来解答。而该中心的郑主任否定了代理部此位负责人的说法,称“档案管理”可以分开服务,无须捆绑“人事代理”服务。本报记者 刘延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