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脂失败住进医院 北京一患者状告美容院索赔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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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0:10 新华网 | |
张女士:麻醉师主刀 当庭索赔8万 美容院:系医疗事故 当庭要求鉴定 求美不成却住进医院——做吸脂术的张女士术后出现疼痛、浑身麻木的症状,甚至一度呼吸停止。事后,张女士将实施手术的北京天成美容医疗诊所告上法庭,索赔8万元。昨天 张女士是在北京某报看到天成美容医疗诊所做的“去脂减肥”广告,她在电话中和诊所商议了价格和手术时间后,去交纳了100元押金和1900元腿部吸脂手术费。3月8日晚,张女士又交了1200元后,在该诊所做了腹部及腿部的手术。 脂肪刚被吸出体外,张女士就浑身麻木和疼痛。等120赶到时,她的呼吸心跳突然停止。张女士被送往医院抢救,直到4月19日才出院。张女士后来了解到,给她做吸脂手术的医师是麻醉师,不具备主诊资格,于是以健康权受侵犯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该诊所支付其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万元整。 昨天,张女士在丈夫的陪伴下来到法院。她说,生完小孩后她总感觉自己胖,于是就瞒着丈夫做了吸脂手术。不仅遭了罪,效果还不理想。“刚出院时,肚子一直都是硬的,而且手术的创面一边高一边低。” 法官当庭宣读了向东城区卫生局所作的调查笔录,认定该诊所具有经营美容外科手术的合法资质,此纠纷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原告表示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被告表示申请鉴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法庭上,原被告都承认这次事故属于麻醉意外。被告辩称,与原告的纠纷应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原告律师则不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该律师称,主刀医生不具备主诊医师的资质,且医院在做手术前既没有书面告知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也没有取得就医者本人的签字同意。医院的不合规范导致了对张女士的人身伤害。 由于被告当庭提出做医疗事故鉴定,法官表示将委托东城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此做鉴定后再择期开庭。 (记者/颜斐):(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