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清理民事诉讼积案。10月至11月,全庭共查出属于超审限的案件25件,日前均已全部审结完毕。
过去在民事案件审理中,由于上诉案件上报移送迟滞、主审人审理不及时、文书送达不到位等多种因素,致使一些民事案件超审限。针对这些问题,今年下半年以来,怀化中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主动签订清理积案责任状,明确了目标与责任,坚决保证按时保质 地完成清积任务;二是提出“定人员、定方案、定期限”的原则,建立案件收受分配制、审判行为准则制、审理限时督办制、审限临界预警制、结案送达归档制和业绩评查奖惩制等一系列科学、完善与高效的审判制度;三是加强协调,组织落实,坚持每日与本院立案庭联系、定期与下级法院保持联系,以确保信息畅通,强调上诉案件及时上报、及时立案并及时移送至该庭;明确限定主审人从收案到写出审理报告、合议庭从主审人提出到对案件实际进行合议及审判长、庭长和主管院长审签的期限分别为20日、3日和5日,规范了打印、送达、销案归档等辅助环节;四是组成督办组向积存案件承办人员发出限期办结的书面通知,对包括旧存案件和新收案件进行审理的情况从各个环节予以动态观察,对临近审限的案件承办人员提前发出警示。定期对在册所有案件进行评查,奖优罚劣。
(陈先友刘世平赵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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