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女硫酸毁伤男友 男方索赔五十三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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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8:30 桂龙新闻网-北海日报 | |
北海日报讯(记者杜柯璎)11月27日上午,泼硫酸伤害男友的张某故意伤害一案在北海市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起诉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受害男青年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索赔53万余元。 据公诉机关市检察院公诉书称:女青年张某系湖北省神农架林木鱼镇人,今年22岁,3年前中专毕业到北海打工,案发前在某学校当化验员。今年4月14日凌晨2时许,张某在某单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辩称,她所携带的硫酸是从某单位化验室取得,是准备用来洗厕所的,并非想用来伤害男友。来到男友值夜班的机房后,将装在玻璃瓶里的硫酸倒进男友喝水的一只不锈钢杯子里,端在手中吓唬男友。后两人发生争执引发厮打,厮打过程中硫酸洒出,误伤了男友。张某的辩护律师也辩称,张某硫酸伤男友的行为并非故意,应视为防卫过当。但公诉人和受害者的律师驳斥了这种说法,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辩论。 公诉机关指证,王某被泼硫酸后大呼救命,张某跑进卫生间紧紧关上房门,王某只得忍痛跑到楼下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到北海市人民医院求治。大约20分钟后,张某下楼欲离开某单位,被门卫拦住移交警方逮捕。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有预谋泼硫酸伤人,手段残忍,性质恶劣。 受害者王某因身体原因未出庭,由代理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女友张某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再治疗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53万余元。 法庭调查、举证和辩论结束后,审判长问被告人张某是否愿意就受害者王某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被告人张某表示愿意,称自己已经拟好了一份赔偿受害者的计划,因自己参加工作不久,收入微薄,无财产可赔偿受害者,愿意用自己的皮肤给受害者植皮治疗,并愿意拿出一个肾和干细胞作赔偿使用。受害者的律师认这种赔偿不切实际,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对此案择日宣判,据悉,若张某的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她将面临有期徒刑10年至死刑的判决。 责编:劳海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