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权益不容侵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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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3:33 齐鲁晚报 | |
本报12月9日热线消息(记者 王德高 通讯员 滕世雷)本报昨日刊登的《打工少女茶楼跳下》一文,引起了省公安厅厅长曲植凡的高度重视。曲厅长当即作出批示,要求济南警方迅速调查处理,并向全省公安机关作出指示,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一定要加大力度,依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昨天,曲厅长见到本报的报道后,立即提笔在报纸上作出批示:请告(济南市公安局) 曲厅长同时向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作出指示,要求所有民警一定要依法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严禁刁难、歧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依法打击强取豪夺、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侵犯“弱势群体”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生产、经营和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严厉查处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非法拘禁、体罚、殴打、欺压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保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人身权利和合法劳动收入;严厉打击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为侵害对象实施的抢劫、绑架、敲诈勒索、报复伤害等严重犯罪活动。 曲厅长同时要求,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居留、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严禁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滥收费、滥罚款、欺侮卡要。 曲厅长说,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涌入城市的务工人员越来越多,保护好他们的权益,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元旦、春节临近,诸如克扣民工工资等类的纠纷增多,公安机关一定要依法密切关注,防止矛盾激化,保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