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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黄勇当庭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6:05 大众网-生活日报

  新华社郑州12月9日电 (记者 陆欢 魏莘)河南省“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9日在平舆县公开审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平舆县特大系列杀人案罪犯黄勇,今年29岁,是平舆县玉皇庙乡曾庄村村民,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3年1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2日被逮捕,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于
11月28日将本案起诉到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侦破后,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及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该案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抚慰被害者家属。庭审中邀请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受害者家属以及社会各界群众300多人参加了旁听。庭外,法院还专门安装了高音喇叭,让关注此案的2000多名群众现场听到庭审情况,增加案件审判透明度。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夏天,黄勇将自己家中的面条机改制成杀人的器械,取名所谓的“智能木马”。之后,他精心策划,决定实施杀人计划。自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黄勇先后从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以资助上学、外出旅游和介绍工作为诱饵,将受害人骗到自己家中,然后以“智能木马”测试为由,将受害人捆在木马上或先把受害人用酒灌醉,用布条将受害人勒死。直至案发后,黄勇共杀害无辜青少年17人,轻伤1人。

  黄勇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连续杀人,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坏。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查明上述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570条第一款,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逃生少年木马上五次生死

  作为侦破平舆杀人案的关键人员,虎口逃生的少年张亮(化名)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8日晚,记者独家采访了张亮及其家人。

  谎称取钱将张亮骗入魔窟

  16岁的张亮身高超过了1米7,一头短发稍黄,身着休闲运动装,说话时语调低沉:“这事我真的是不想再回忆了。”

  前年开始,张亮父母开始在驻马店卖小吃。去年7月份,张亮初中毕业后也去了驻马店与父母一起卖小吃,63岁的奶奶在家中照顾上初中的妹妹。

  11月初,奶奶打电话给张亮的父亲,让张亮回家住几天。“没想这一回家差点成了父子间的永别。”张亮父亲说。

  “孩子以前上学时就比较喜欢玩游戏机,到驻马店之后几乎没有玩过一次,因为生意太忙了,放不开手。”张亮的母亲说。

  这次回到老家,张亮又跑进了网吧,在网吧里第一次认识了黄勇。

  11月6日上午,张亮到平舆县城建设路上的新城网吧上网,黄勇就坐在他的左边。大约11时左右,黄勇的下网时间到了,而张亮还在继续上网。

  黄勇捅了张亮一把:“能陪我出去取点钱吗?”张亮问上哪里去取,黄勇说钱在家里放着。

  张亮下网后,与黄勇一起乘坐公交车到了玉皇庙乡,下车后两人步行三四里路到了黄勇的家里。

  张亮曾把黄勇说得掉眼泪

  黄勇指着房间里的一个木马对张亮说:“这个很好玩的,如果你躺上去就会发现好玩在什么地方。”听信黄勇的张亮没有多想就躺了上去。

  “咔的一声,我的脖子被锁住了,然后我的手脚也被绑缚了,一点动弹不得。” 此时张亮意识到可能是上当了,但为时已晚,抗争无力。

  黄勇将张亮的衣服剥光后,先用白布条勒住了张亮的脖子,然后用另一白布条勒住了张亮的肚子,接着逼张亮吸气,每吸一次,勒在肚子上的布条就紧一次,肚子鼓得老大。

  黄勇开始用针对着张亮的肚子和脖子上乱扎。为了不让疼痛的张亮叫出声,黄勇又把一白布条塞进了张亮嘴里。

  四天之内,黄勇杀了张亮5次(不是此前有些媒体报道说的3次),但都没有杀死张亮。

  张亮哀求黄勇:“叔叔,你就放了我吧,我会认你做干爹的,以后给你养老,如果我死了,我爸爸妈妈上哪里去找我呀,找不到我他们会很着急的,你想想如果你被人给杀死了,你的爸爸妈妈也会很着急的。”

  张亮母亲介绍,张亮告诉她,他说完这话之后,黄勇稍微犹豫了一会儿,眼角流出了泪水。

  黄勇放了张亮,张亮虎口逃生。 (新京)

  受害者家属放弃索赔

  河南消息 震惊全国的平舆特大杀人案9日上午在平舆县人民法院开庭。在当天的庭审中,本案17名受害者的家属表示放弃全部经济赔偿,只要求严惩凶手。

  庭审过程中,黄勇一直面对法官背向听审人,回答提问的声音非常小,这一点使受害者家属极为不满。加上受害人均是十几岁的中学生,家长们的丧子之痛还未能平息,庭审过程中家属的情绪十分激动,致使法官不得不暂时休庭安抚家属情绪。据悉,受到受害人家属情绪影响共休庭十余分钟,9点29分,庭审重新开始。(晓言)

  17条生命换来的教训

  ——平舆县“11·12”特大杀人案庭审采访纪实

  12月9日12时零5分,随着审判长一声庄严的宣判,河南平舆县“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被告人黄勇被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当庭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日一早7时左右,就有数千名群众聚集在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门口,焦急地等待着开庭。8时整,庭审正式开始。平舆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座无虚席。更多的群众则是聚拢在法院门口通过新安装的高音喇叭听取现场庭审情况。

  杀人恶魔毫无悔意

  从8时开始的庭审里,29岁的黄勇一直神情漠然。当粗陋的作案工具一一被展示出来时,不时引发庭内群众激愤的情绪。黄勇对公诉人指证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都供认不讳,没有任何异议。最后,当审判长问他:“你对自己的犯罪心理、犯罪事实和情节还有什么可陈述的吗?”面色蜡黄的黄勇先是说了这样一句话:“算了吧,我已经杀了17个人了。”但稍顿,一直佯装自若的黄勇又忽然说:“我后来把张某放了回去,算不算是对社会的一种回报呢?”此言一出,法庭上当即一片哗然,引起了大家的愤慨。

  从小想当一名杀手

  为了探究黄勇的犯罪轨迹,在黄勇被关押期间,记者在平舆县看守所对他进行了采访,一个多小时的对话发人深思。

  黄勇生活在离平舆县城20多公里的一个偏僻的小村,父母都是农民,家里兄弟3人,他是老大。自称“小时候比较乖”,学习成绩很一般,在小学留过3次级,性格内向。

  他告诉记者,10岁起他就非常喜欢看录像,尤其是喜欢看那些侦破、暗杀的片子。他说,在他记忆里最深的是一部名叫“自由杀手”的片子,他最崇拜的就是剧中的杀手,并在他的心里深深地刻下了“杀手形象”。

  记者从黄勇的自述中得知,他在家务农的几年中,经常跑到县城网吧、游戏厅打游戏,渐渐地成了玩游戏的高手,很让一些孩子羡慕和崇拜。2001年9月,他开始在网吧里瞄准目标,实现他当杀手的“邪恶理想”。

  惨痛教训值得深思

  黄勇告诉记者,他之所以选中在网吧、游戏厅里的青少年,是因为容易接近他们。被黄勇杀害的17名青少年中,有13名是中学生,其中8名学生的父母在外打工,他们或寄宿在亲戚家,或自己在学校外边租房食宿,平时手中有些钱。在节假日,身边没有父母亲的监护,网吧、游戏厅便成了他们联络感情、寻找慰藉的场所。

  南京理工大学郑州成教学院院长李俊杰教授认为,平时学校、家庭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差,遇到突发事件缺乏应对的能力。黄勇正是钻了这许多空子,才使他的犯罪得逞。

  分析黄勇的犯罪成因时,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长水说,从小没有受过法制教育是黄勇犯罪的根源。我国普法教育已经进行了十几年,但是在农村的一些地方法制教育不够深入,不够扎实有效。因此,普法教育还需大力加强。

  一些人认为,此案也暴露出农村基层治安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黄勇在两年多时间内与十余名学生来往,并在自家院内多次作案,乡、村基层组织竟然一直没有发现。

  在“11·12”系列杀人案中,被害者都是在网吧、录像厅、游戏厅等场所被黄勇骗至家中杀害的。未成年人能够经常出入这些场所,这表明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死角和空当,给了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据新华社)

  杀人狂魔罪恶档案

  黄勇,男,现年29岁,是平舆县玉皇庙乡曾庄村人,初中毕业在家务农。

  杀人狂魔黄勇供述本人酷爱看武打录像、凶杀恐怖片,自感杀人刺激。

  自2001年9月以来,采取欺骗手段,将受害人从录像厅、网吧、游戏厅等场所骗至家中,先后杀死青少年17人,杀伤1人,并将死者尸体掩埋在自己室内和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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