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口头约定”发生分歧 4民工“损失”了260元工钱(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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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7:16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湖北日报记者周芳摄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周芳报道:8日,随州市府河镇九棵松村农民陈海情向本报新闻热线投诉:“4个人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还有1000多元工钱讨不回来。” 陈海情说,今年10月15日,他经黄陂人胡建国介绍,带着6个老乡到武汉盛合大厦做乳胶漆活,并和承接乳胶漆工程的负责人李辉、工地代班班长祁传军口头约定:工资标准每个工50元钱。 按这个标准,他们应得到6075元工钱。工地代班班长祁传军已支付4480元工钱,还欠1595元。 11月27日,他找祁传军结算剩下的工钱时,祁却突然将其中两人的工资标准降到每个工30元,双方发生纠纷。 陈海情向口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要他提供相关的证据。 “我们当时没有签合同,介绍我们来做活的胡建国的手机又停机。”生活陷入困境的陈海情,不知道该怎么办,家里人还眼巴巴地等着钱过年。 8日下午,记者陪民工找到正在盛合大厦做工的祁传军。 祁传军说,他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李辉委托他管理工地,工地的事情都由他负责,该项工程前前后后请了80多个民工做活,都没签劳动合同。 对陈海情说的“口头约定”,祁传军有不同说法:“早就说好他们中有两个人是小工,每个工只给30元。” 他还告诉记者,工人们在工地打破了4块玻璃,监理要扣他600元钱,此外,工人们还弄翻了一桶乳胶漆,按价应该赔偿150元。 在这种情况下,记者只得做双方的工作。经过2个多小时的协调,祁传军答应:只要民工赔偿2块玻璃和一桶乳胶漆的钱,小工也只算一个。这样算下来,他应该支付885元工钱。 祁传军当场签下欠条。随后,他拨通了李辉的电话,李辉在电话中向记者承诺:本周日支付民工工钱。 260元“损失”虽然不多,却也令陈海情等人后悔不已。他们说,今后外出务工,一定要与老板立下字据,以合同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