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延安大学原校长受贿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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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7:21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西安12月9日电延安大学原校长惠延德因犯受贿罪,9日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惠延德2002年2月起开始担任延安大学校长(正厅级),同年5月,因涉嫌在榆林高专分管基建中接受贿赂被陕西省纪委“双规”。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6月,惠延德在主持基建领导小组开会时,把曾请求他照顾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岩土工程公司定为榆林高专图书 当年7月、10月,惠延德两次收受该公司项目部经理董某为表示感谢而送的人民币共4万元。此外,自2000年4月至2001年9月,惠还先后6次收受其它6家建筑单位及供货商送来的好处费32万元,并使这6家单位在承建学校艺术楼、中心花园、8号住宅楼等工程中中标。法院认为,惠延德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6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