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国印”被抢注说法 北京奥组委正式辟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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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7:27 新华网 | |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印”设计专利被抢注的消息,北京奥组委昨天召开记者见面会辟谣。会上,奥组委宣布,“中国印”已获得我国法律法规的充分保护,目前“中国印”的外观设计没有被抢注。 在昨天的记者见面会上,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详细介绍了“中国印”的保护措施。据悉,奥组委已经通过三种渠道使北京奥运会会徽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充分保护 澄清:专利只归奥组委 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昨天说,根据《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于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是国家行政法规,违反《条例》中关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的规定,属于妨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不能被授予专利。 另外,《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北京奥组委在获得专利之前取得奥运会会徽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享有充分、完全、合法的在先权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最近明确表态,如果没有得到北京奥组委同意,带有北京奥运会会徽的专利申请将不会得到授权。 保护:多方出手佑护“中国印” 今年5月中旬,北京奥组委在国内对奥运会会徽进行全类商标注册,申请范围覆盖45类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刘岩说,全类注册在一般商标注册中是非常罕见的。今年6月份,北京奥组委委托国际奥委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会徽在中国台湾和国外的商标注册事务,同时,奥组委委托自己的律师在香港、澳门进行商标注册。目前,“中国印”商标注册范围已经覆盖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可以说奥运会会徽的商标注册工作已经在世界范围内织起一个非常严密的网,这对保护会徽的商标权是很充分很完备的”。 今年9月中旬,北京奥组委对会徽办理了版权(即著作权)登记。实际在北京奥运会会徽征集、设计、修改过程中,北京奥组委已经与作者、修改作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签订了委托创作合同等各种法律文件,把奥运会会徽全部著作权转移到奥组委,奥组委享有对“中国印”完整的著作权。 另外,国务院曾发布《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北京奥运会会徽属于奥林匹克标志,在《条例》保护范围之内。 奥组委称,通过上述三种渠道,北京奥运会会徽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充分保护,足以对抗第三方在任何载体上以任何违法方式使用。 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将启动 刘岩介绍说,只有附加于某种产品的外观设计才有可能得到授权,所以“中国印”作为图案可以申请商标,但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据介绍,北京奥组委的特许经营计划正在准备过程中。计划启动后,将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产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目前专利申请方案正在孕育之中。(记者朱烁)(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