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 “上海女首富”被判4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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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7:47 汉网 | |
自6月10日第一次开庭后,2003年10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陈捷宣判:“被告人孙凤娟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判决书还显示:孙凤娟控制的安格投资(集团)公司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罚金500万元,犯抽逃出资罪,判处罚金30万元。 现年50岁的孙凤娟曾任上海日用化工厂厂长,并多次荣获“全国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年优秀企业家”称号,是沪上知名的商界女强人。 孙所控制的安格集团,在全盛时期曾对外宣称控制着近20亿元的资产。孙凤娟旗下一度拥有上市公司民丰实业(600781.SH)、上海正邦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等众多公司,如上述事实准确无误的话,孙无疑称得上是上海滩“女首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