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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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7:52 浙江日报 | |
记者应建勇 2003-12-10 本报杭州12月9日讯(记者应建勇)今天下午,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组织召开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的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领导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解决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进行了再部署。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发展迅速,建筑业总产值和利润总额均居全国首位。但由于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制不完备和执法不严,造成在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存在大量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会议认为,拖欠工程款形成了大量的“三角债”,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严重影响了全省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造成了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严重影响了投资环境、投资效益和经济发展环境。我们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利益,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解决建设领域的拖欠工程款问题。 会议提出,要突出三个重点,加大力度,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一是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企业,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督促其尽快还款;二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全省各地要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的工程项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彻底清理发生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三是要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近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的首要任务,严厉打击以各种名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 根据国办《通知》的要求,我省将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会议提出,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做到清理和防范并重,在清理已有拖欠款的同时,严格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会议透露,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的拖欠工程款问题,我省将成立一个由建设部门牵头,由计划、财政、劳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副省长陈加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