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青少年17人黄勇一审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7:52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河南省“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9日在平舆县公开审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平舆县特大系列杀人案罪犯黄勇,今年29岁,是平舆县玉皇庙乡曾庄村村民,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3年1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2日被逮捕,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于11月28日将本案起诉到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决定于12月9日开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 “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侦破后,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及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该案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夏天,黄勇将自己家中的面条机改制成杀人的器械,取名所谓的“智能木马”。之后,他精心策划,决定实施杀人计划。自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黄勇先后从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以资助上学、外出旅游和介绍工作为诱饵,将受害人骗到自己家中,然后以“智能木马”测试为由,将受害人捆在木马上或先把受害人用酒灌醉,用布条将受害人勒死。直至案发时,黄勇共杀害无辜青少年17人,轻伤1人。 | |